在读经教材中融入名家书法才有一举两得的融入效果吗?
体艺读经 115
有书法名家写过全文《论语》吗?特别是,有小楷版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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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在另一个帖信宜老李问有无书法版的论语,有人提议郑板桥写的论语,于是讨论到郑板桥的书法价值。我在那帖上回了一帖,因与本楼内容相关,于是复制过来。如下:
中国书法有两种功用:一,实用性的文字书写,二,美学性的艺术表现。
而所谓的书法家,是指在第二种功用有所成就的人。艺术家的心灵往往是较为随机的浪漫的,其作品也以随机的浪漫的内容居多。以大篇幅的文字书写经典,所谓抄经,并非书法家所习常之事。一般常见的书法家写千字文,是当艺术创作,而非抄经,至于宗教界抄录道经佛经等,或有精品,但毕竟非成名的书法家之作。
读经的主题在于文字的诵读,当然如果看着书法家写的读经本来读,可能有一举两得之效。不过,如果一时不能兼备,应也无伤大雅。读经归读经,书法归书法,让儿童长时读经,偶尔欣赏书法,两种学习自会融贯在同一个心灵之中。只要人是活的,心灵自有统一融贯的能力,不必一定在教材上融入才能有融入的效果也。(注)
至于郑板桥的变体书法,自有其特殊的艺术成就。但就教学效果来说,它或许可以给已经有高度书法教养的人提供一创发的激荡,至于初学者,或许欣赏不来,或许会被他的变态所吸引而入邪门也。
(注:台湾九年一贯教改,有一个很重大的课程改革观念,即所谓”合科教学”,如将音乐美术合为艺术与人文一科,将历史与地理合为社会科学一科。认为这样,学生的心灵才会完整。弄得教音乐的老师要补习美术,教地理的老师要补修历史。最后弄不下去了,两节的艺术课,一节由音乐老师上音乐,另一节由美术老师上美术,社会科学一科亦如此行,也就合乎”合科教学”的规定,而朝野就相安无事,教改就号称成功了。)(2010/12/30 09:11pm)
3个月前